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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拍卖-赣州民生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湖边镇湖边村上村组118号(原涂料厂)地块


受委托,定于20255月20日14:30赣州民生物资拍卖行有限公拍卖厅湖边镇湖边村上村组118号(原涂料厂)地块进行

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

土地面积(㎡)

现状

合同期限
(年)

递增比例%

起拍价

(元/

竞租保证金(元)

湖边镇湖边村上村组118号(原涂料厂)地块

1890.99

在租

5

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

5957

10000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度支付(无免租期),先支付后使用。

2、履约保证金:200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由竞得人(承租人)缴入出租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3竞得人(承租人)应承担原承租人所支出的配套设施设备(钢棚、水泥路面、变压器)费等费用106811元。(具体事项及金额以合同为准)。

4、标的不得进行非法经营,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竞得人(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场地性质及用途,竞得人(承租人)改变租赁场地性质或用途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场地并没收竞得人(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租金不因本公告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作调整。

7、本项目按现状(含瑕疵)进行招租,竞租人确认竞租前须仔细踏勘标的现场,一旦参加竞租即视同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并接受竞租活动约定事项,竞租成交后委托人以标的现状进行交付。

二、竞租方式:采取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竞租人报名时须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保证金须在20255191700前到达以下银行账户内

名:赣州民生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号:2885 0001 0308 0007 227

开户行: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证明、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2)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备查。

3)需提供征信报告或企业征信报告。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00时止;

展示地址:湖边镇湖边村上村组118号。

六、本次竞租相关时间及竞租会地点

竞租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51917:00时止;

报名地点:赣州民生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经开区迎宾大道9号蓝科天水2-1栋二楼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51917:00时止;

租会时间:20255月2014:30时;

租会地点:赣州民生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经开区迎宾大道9号蓝科天水2-1栋二楼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租标的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引起竞租成交价款的增减,有意竞租者应在参加竞租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差异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负责。招租文件中所涉及的有关标的概况及标的的其它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出租单位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含瑕疵),竞租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电费由竞得人承担,出租单位协助办理,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污染周边环境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相关行业。

3、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城市规划或政策调整等需使用该项目土地时,各方应无条件服从,自相关规定、政策、文件等发布之日即立即自动解除本合同,各方就该事宜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届时,租金将根据实际租赁的天数和面积进行结算。土地、青苗补偿、土地征收款项等因国家征用、征收、城市规划或政策调整等所产生的一切补偿归委托方所有。

4、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在场地上搭建地上附属物,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好相关报建手续并向出租单位提前书面报备并提交相应报建审批材料,如承租人私自搭建或没有按法定程序办好相关报建手续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出租单位不对承租人搭建的地上建筑物负任何安全责任(含自身损害及致人损害)。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应自行拆除临时搭建筑物,并按出租交付时的原状返还给出租单位,并不得要求出租单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承租人未在租赁期满之日起或合同提前终止时起15日内拆除带走自行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出租单位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权利索赔或补偿要求,出租单位亦无需对此向承租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水电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涉费用由竞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6、此次竞租标的由出租单位负责将标的物交付给竞得人,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人民政府李女士18046870837

2、赣州民生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女士18879791872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人民政府

赣州民生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