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资格
拍 卖 公 告
上高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西上高县福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申请,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并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2015)上民破第0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上高县福鑫纺织有限公司、上高县翔瑞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鑫远纺织有限公司(合称福鑫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经报上高县人民法院同意,受管理人委托,我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广场海凯伦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对江西上高县福鑫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江西上高县福鑫纺织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且最高应价者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且《重整计划》经上高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取得福鑫公司100%股权,从而获得福鑫公司全部资产。福鑫公司重整对价对应资产主要包括:福鑫公司所有的98.45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构建物、办公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生物性资产及国有转性土地开发权。
起拍价:60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30万元。
标的概况:1.土地使用权:位于上高县工业园区内锦绣东路土地使用权两宗,一宗面积为39.63亩,证号为:上高县工业园国用(2009)第0017-1号,土地用途为商住、住宅用地;另一宗面积为58.82亩,证号为:上高县工业园国用(2009)第0017-2号,两宗面积合计98.45亩。2009年10月23日,两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由50年变更为70年;2.地上建筑物(含房屋及构筑物等,具体以现状为准);3.低值易耗品(含空调、办公设备等);4.生物性资产;5、国有转性土地开发权(根据《工业园区转性土地申请竞价审批表》批示意见,目前可直接开发土地约有38亩,具体以批准的规划面积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竞买人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买受人按公告要求支付完毕全部标的款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享有权利,并按《重整计划》及其附件,包括本《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竞买协议》承担义务。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17时止,江西省上高县科技工业园锦绣东路,请提前与拍卖人或管理人联系查看标的现场。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现场增价拍卖方式。
五、咨询、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17时前携相关材料到宜春市府北路8号2栋1210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竞买人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联合体(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报名,联合体报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报名主体无失信记录。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主体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财务报表证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4、报名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提供成功案例。
七、特别说明:
1、重整投资人自行对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国有转性土地开发情况尽职调查。
2、重整投资人资格是否成就,依法应在《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批准后确认,如未获批,福鑫纺织公司将被裁定宣告破产进行清算,管理人在裁定下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重整投资人己交款无息原途径退回,且不属悔拍。
3、拍卖成交价不包括重整后进行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各项税款、规费等。
4、资产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天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付至成交价款的20%(含1000万元保证金);30日内付至成交价款的50%;60日内付至成交价款的70%;90日内全部付清。
6、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7、疫情防控要求:竞买人入场须持拍卖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绿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不得入场参加拍卖会。
八、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江西上高县福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936004010004648915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高县支行
监督单位:宜春市上高县人民法院
拍卖人联系电话:13807955757(曾) 13006271360(张)
管理人联系方式:18879505921刘律师
宜春市恒昌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