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
工程剩余砂石料资源进行公开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4月30日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通过网上竞价公开拍卖赣州市赣县区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工程剩余砂石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工程剩余砂石料,标的位置:从储潭镇幸福村西方向入境,经茅店镇太阳坪村、万嵩村、黄龙村,至江口镇接赣龙铁路;本次评估可采储量约23.27万立方(60.5万吨)(长赣铁路项目隧道工程自用量后剩余砂石料,以实际接受量为准),本次评估的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312.58万元。
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312.5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
2、因“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工程”开工时间未确定,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隧道工程预计完成时间为60个月,故买受人取石服务期限为60个月,项目施工单位的供石期为60个月,取石期和供石期均以“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工程”开工后起计算。买受人应配合项目施工单位的采石进度、位置、时间进行相关砂石处理和运输(买受人如需使用项目施工单位运输便道应提前与项目施工单位协商并征得项目施工单位同意,否则,需自行修建运输便道),服从配合项目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砂石的搬运工作,自带装载工具,装载车辆手续齐全,不得超载,不得将相关砂石长时间停放在临时砂石堆放区,从而影响项目施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买受人须负责将剩余砂石料资源中不可利用部分弃土等堆放至弃土场,在征得长赣铁路项目施工单位同意前提下,可以使用项目弃土场,如买受人自选弃土场,应负责办理弃土场临时砂石堆放区用地手续,并做好复垦复绿、环评水保等验收工作达到铁路运营验收的标准。
注:①因隧道工程尚未开工,砂石料范围是依据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沙至赣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新建铁路长沙至赣州铁路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资料确定,故此,估算的砂石料数量、质量,与施工后的实际情况可能有偏差,以实际接收为准。②标的可采储量以江西赣诚矿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州市赣县区“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工程”砂石料调查报告》,估算的砂石料数量、质量,与施工后的实际情况可能有偏差,以实际接收为准。③标的评估价以北京中恒宇矿业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赣州市赣县区“长沙至赣州铁路(赣县段)隧道工程’砂石料资源价值评估报告》。④起拍价以评估价为准。⑤成交价为固定价,不受买受人实际接收的砂石料数量质量而调整,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索要任何赔偿或追究任何责任。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三、自由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
四、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17:00时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7:00时止;
3、竞价时间:2025年4月30日10:00开始;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购销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5、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6、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特别提示
1.拍卖资料、储量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中的标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含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实地勘察,如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实品质与状况、数量及可能出现的品质和数量的误差,愿意承担相应的竞买风险,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旦参与竞买,视同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和拍卖规则约定事项,并接受本标的物的现状及预计储量与实际可利用量的误差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后以本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要依法依规负责拍卖标的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安全、环保、加工、水电、道路平整、场地租赁及人员管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期间出现的一切信访维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买受人需将标的加工成沙或碎石,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人进行补偿。
3.买受人在取石服务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的处置工作。取石服务期及到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石料堆放在项目施工单位的临时砂石堆放区,逾期堆放的,委托人有权没收石料,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处置完成后,由买受人负责并清理场地内的杂物及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和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具体合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砂石购销合同》为准。
八、特别说明
1、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3、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4、竞买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拍卖公司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九、咨询电话
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5270602299 郭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 18179120533赖先生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
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