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阳光·吉泰新城
等小区三十六宗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受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11月12日10:00开始在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二楼开标室对阳光·吉泰新城等小区三十六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详情见《招租清单》
二、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按月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每月25日前内缴纳本月租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3个月的租金金额(租期最后一年3个月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由竞得人(承租人)一次性缴入出租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3、租金递增方式:每两年递增2%;
4、水电费按月缴纳,以商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取,由竞得人自行向水务集团和供电公司缴纳,不包含在租金中;
5、标的经营范围:标的1-7、9-21、23-36禁止用于汽修、餐饮项目经营;标的8、22禁止经营汽修,除上述限制外,其它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但从事餐饮业所有标的,需自行做好油污分化池,不得私自乱排油污,自行负责用火、用电及燃气安全。且所有标的均不得经营有较大噪音、较大污染及危险性较强、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6、若竞得人将场所用于餐饮,建议使用电力作为食材烹饪能源,严禁使用瓶装气。如需使用燃气,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报装并使用管道天然气,违者出租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承担;
7、宜芬村小区临贡江沿河段店铺门前为电动车棚,商铺周边无停车场,小区仅限行人通过人脸识别门禁通行,禁止机动车通行;
8、原承租人如未缴清租金、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的情况下不得参与竞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如无违规违约的行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9、原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拍租:
(一)存在转租、转借及转让商铺的;
(二)合同期内累计欠租2个月(含)以上的;
(三)存在涉法涉诉违规行为的;
(四)擅自改变商铺结构或用途的;
(五)故意损坏商铺,未及时修复的;
(六)不依法依规实行腾退程序的;
(七)房管所日常管理中下达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整改的;
10、原承租人被取消竞租资格的,如原承租人为个人,其本人、配偶及双方名下的所有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社会团体等)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如原承租人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社会团体)的,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11、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的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二、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填写授权书,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行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4、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房屋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5、与出租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否则竞租报价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方式
采取现场增价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竞租过程中如由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新承租合同起止时间按原合同约定时间顺延。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及招租地点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12: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2: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00开始;
4、招租会地点: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12: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章贡区站前大道南等标的所在地;
3、咨询、查看标的联系电话: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0797-7302628、谢女士 13767766848;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 A2 号楼)0797-8211167。
七、报名事项
1、竞租人需现场报名,并在2025年11月11日12:00 前完成报名;
2、报名地点: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赣州市蓉江新区金色春城小区)谢女士13767766848;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 公 司(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陈女士 0797-8211167;
3、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11月11日12:00前到达指定账户;
4、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租保证金。
八、特别提示
1、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竞租人竞得成功后,出租单位将对竞得人进行核查,如竞得人是与出租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3、招租成交后竞得人在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前需向出租单位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竞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租主体名称不符,或竞得人不满足竞租条件,即视为竞得人违约,我公司有权拒绝签订租赁合同违约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参与竞租会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
九、咨询联系电话
1、出租单位: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文女士0797-7302628;
2、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谢女士13767766848。
十、详细情况见《拍租资料》及赣州市住建局政务网、江西拍卖行业协会网站、赣州拍卖网、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