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半边山采选车间新生大块废石清运及处置权拍卖会变更通知
原定于2020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举行“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半边山采选车间新生大块废石清运及处置权”拍卖会,现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因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非县管企业,故其相关资产处置不能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可由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自行安排交易场所。
鉴于此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变更如下:1、拍卖场所变更为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招待所大会议室;2、拍卖报名地址变更为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银兴招标代理公司),详见拍卖资料。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竞买人谅解!
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变更后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招待所大会议室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半边山采选车间新生大块废石清运及处置权,期限为一年即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止,年新生废石总量约为50000吨,废石自提单价为13元/吨。
二、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起拍价为13元/吨,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
三、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竞买主体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其中任何一项,该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报名参加竞买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复印件均需加盖参拍企业公章)。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17时止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六、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17时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七、咨询及报名方法:
1、即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者请携带合法有效证件及资质和竞买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到本公司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拍卖资料。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4日17时止,资料费300元(不退))。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城西支行 账号:14032701040002250】
2、报名地点: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银兴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电话: 13763943688(黄先生)。
八、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其他相关费用,并与业主方签订《废石销售清运(销售)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回。
九、特别提示:
1、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含隐形瑕疵),竞买人应自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论证,如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实品质与状况,愿意承担相应的竞买风险,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竞买人不得有围标、串标行为,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买受人应在与业主方签订《废石销售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业主方缴纳壹拾伍万元(?150000.00)保证金(其中包括:履约保证金捌万元整,安全环保管理风险金伍万元整,公路维护保证金贰万元整)。
4、业主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买受人现场装运进度、施工安全、装运方法及技术、作业区域及范围等作业,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业主方的监督。
5、买受人必须确保装运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禁止在业主方指定的范围外施工作业,也不得从事与装运废石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装带除废石以外的物资和矿产品等。
7、本次拍卖标的物交付、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地方政府要求的其他补偿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环保税、资源税、水土保持费、取水费等)。
8、严禁买受人在业主方矿区范围内安装破碎机、筛分机、磨矿机、摇床、毛毯等选矿设备。严禁买受人以加工废石为名,回收钨砂及伴生金属产品。
9、买受人装运的废石不得在业主方矿区范围内储存加工或距离矿区五公里范围内储存加工。
10、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方矿区各项规章制度,不损害业主方的利益,依法依规组织作业,服从业主方的指挥、协调与监督,不得影响矿区正常生产秩序。
11、买受人装运车辆或设备出入矿区,应确保不损坏国家、集体、农民的财产利益,如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和处理。
12、为保护矿区公路,严禁买受人使用后八轮大吨位车辆装运废石,若买受人擅自使用超标车辆造成公路损坏,公路维修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
13、业主方与买受人应在每月25号结算一次月装运数量,结算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
14、买受人应保证在2021年3月17日17时前完成本年度的废石清运工作,并无条件撤离设备及清理现场。
15、如因国家政策变化,业主生产布局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停产,业主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地方政府要求停止销售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业主方有权提出立即终止合同履行,双方为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6、其他权利义务详见《拍卖须知》和《废石清运销售合同》等附件资料。
十、咨询电话及地址:
拍卖公司电话:0797-8163898 15007042447(刘先生)
拍卖公司大余县办事处电话: 13763943688(黄先生)
地址:1、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银兴招标代理公司)
2、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36号供销大厦11楼
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